为进一步解决好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问题,我校根据市、区教委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,现将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0年本校招生服务区域
石新路部分[四季香山(石新路178、180号),恒鑫名城一期(石新路62、116、218号),蓝谷黑峻(石新路121、123号),兰花丽景二期(石新路299号)];兰美路部分[恒鑫名城二期(兰美路15号),顺盛雅苑(兰美路699号)];银杏路部分[美好星空(银杏路70号)];科城路部分[银海方洲(科城路89号),水晶城(科技大道96号),康田西锦(科技大道120号)];兰花小区部分[兰花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小区,市政大厦(兰花五小区5号),紫薇南苑(兰花十小区)];二郎路部分[二郎路151-176号,二郎路201、220号];朝阳路部分[兰花丽景一期(朝阳路6号),紫薇北苑小区(朝阳路3号),红印新村]。
二、入学申请提交时间和方式
凡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2日~6月8日通过手机端进行入学申请,6月5日、6月8日、6月9日家长带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审核。6月10日家长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。
具体方法如下:
打开手机微信,通过搜索公众号“九龙教育”或扫描二维码(见下图)关注该公众号。进入该公众号后即可按相关步骤进行网上信息采集。
三、接收对象
(一)符合“三对口”的适龄儿童
凡2020年8月31日(含8月31日)前年满6周岁,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,且符合“三对口”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。(“三对口”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,其“户口本地址”与“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”和“实际居住地址”是同一地址。)
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:
1.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(户主页、监护人页、儿童页、增减页均需复印);
2. 房屋产权有效证件:房产证原件(需复印)或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(1个月内有效)。
(二)参照“三对口”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
凡2020年8月31日(含8月31日)前年满6周岁,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,且符合参照“三对口”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。〔参照“三对口”政策即: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,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(外祖父母),与父母、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,视为符合“三对口”入学条件。〕
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
1.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(户主页、监护人页、儿童页、增减页需复印);
2. 房屋产权有效证件:房产证原件(需复印)或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(1个月内有效);
3. 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(父母双方)无房证明。
四、补充说明
1. 转学生不进行网上报名,家长于6月开始可到学校进行登记。请我校招生范围内的一年级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,转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登记,若错过报名时间,我校可能会出现因招生名额满员而无法接收的情况。
2. 今年按照“三对口”入学的学生,我校将在9月1日后对其“三对口”入学证明材料的进行复审,届时,若出现住房出售或户籍迁移等任何原因造成的不符合“三对口”入学政策,由区教委重新安排入学。
3. 户籍地学生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,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、证书真实有效,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,取消在我区入学的资格。
招生咨询电话023-61788818
重庆高新区兰花小学
2020年 5月 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