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关于招生、转学等相关问题答家长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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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花小学关于招生、转学等相关问题答家长问
问:招生工作适宜的对象是什么?
答:学校招生工作适宜的对象为当年8月31日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就读新生一年级,其它年级学生只能办理转学。
问:新生一年级入学的条件、原则是什么?
答:根据《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凡年满6周岁的健康儿童,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户口所在地划片就近安排入学。小学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“三对口”原则。
问:什么是“三对口”原则?
答:“三对口”指的是学龄儿童与父(母)的户口、房管证(或房屋产权证、或购房正式合同)和实际居住地一致。即:学龄儿童的户口与父(母)的户口一致;学龄儿童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一致。房管证所列居住地与学校划定的招生范围一致,简称“三对口”。
问:没有户口(俗称“黑户口”)的适龄儿童如何办理入学?
答:根据《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学生入学是以“户籍”为基础的。如果没有户口,就不能办理入学。须先在适龄儿童的父(母)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,然后按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就近安排的学校的要求入学。
问: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(简称人户分离)的学生如何办理入学?
答:根据《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对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、少年,应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,并到当地学校就学。
问:新生入学须提交哪些有效资料?
答:新生入学须提交: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;儿童计划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;幼儿园(或学前班)离园证明。当年幼儿健康体检证明(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加盖公章)。
问:新建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该如何办理入学?
答:对新建住宅小区,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对口学校,按“三对口”原则安排入学。
问:兰花小学的招生范围是哪些?
答:兰花小学招生范围是:二郎路,红印新村,红渝新村,红运新村,轴心村,兰花各小区,兰美路62号,兰美路116号,同天绿岸小区全部,石新路121、123、218号,石新路178、180、182号,市政大厦,紫薇兰苑,美好星空,渝高新城星座,银海方洲,四季香山,朵力.美国际,兰花丽景,顺盛雅苑,恒鑫名城二期。
问:如何办理学生转学?
答:根据《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、家庭搬迁及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,由家长(监护人)持有关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学校审核同意后,由家长(监护人)填写“转学联系表”,并持转学联系表分别依次到转出学校、转入学校、转入区县、转出区县签署意见并盖章,再由原就读学校开具“转学证明”后即完成转学手续。学生持转学联系表、转学证明等学籍档案资料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。“转学联系表”分别由转入、转出学校留存,转学证明由转入学校留存。
问:什么时候开始办理学生转学?
答:为确保学生学习不受影响和便于学校进行入学调配,转学一般安排在学年结束前一周或开学前一周内办理。
问:毕业年级是否可以办理转学、借读?
答: 根据《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毕业年级一般不办理转学、借读手续。
问:申请“借读”的对象是什么?
答:因人户分离和特殊困难等情况的市外户籍学生。
问:申请“借读”的手续和程序是什么?
答:第一步:学生及家长(或指定监护人)须持书面申请、原学校借读证明、有关单位(镇、街)证明;
第二步:经借读学校同意填写“借读登记表”;
第三步: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,方可到借读学校借读。
问:借读学生的学籍如何管理?
答:借读生在原校(户口所在地)保留学籍,对借读生不列入正式学籍,借读学校但要建立临时学籍。借读期满后,学校将临时学籍卡、成绩报告单等相关材料交学生转给原学校。
问:借读的期限是多少?
答:借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至一学年。特殊情况,经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延长。从新生年级起就在借读学校借读的学生,可经本人申请、学校同意、区县(自治县)教育行政部门批准,在借读学校参加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考试,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,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,并注明“借读”字样。
问:什么时间申请办理借读?
答:借读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开学前一周内办理。